港版国安法|谭耀宗:议员或参选人反对立法 不符拥护基本法应DQ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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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上月28日通过订立“港版国安法”,人大常委将会订出具体法例条例。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早前在《紫荆》撰文,无论是议员或是参选人,都不应该反对为国家安全立法,若反对国安法立法,属违反《基本法》,应予取消参选资格。
谭耀宗今日(4日)表示,《基本法》列明香港需要维护国家安全,因此对建制内人士有一定要求,反问若反对订立“港版国安法”,如何符合宣誓拥护《基本法》的要求,认为这是原则性取态问题。谭又指出,DQ反对订立“港版国安法”议员纯民间看法,并非官方意见,“你当我温馨提示又好,苦口婆心又好”,最终是否要被DQ应交由选举主任判断。

谭耀宗在《紫荆》撰文,无论是议员或是参选人,都不应该反对为国家安全立法,若反对国安法立法,属违反《基本法》,应予取消参选资格。(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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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耀宗接受港台访问时表示,根据《基本法》104条,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订立“港版国安法”是由国家层面处理,属全国性问题,因此认为参选立法会人士或立法会议员若反对订立“港版国安法”便有抵触,但强调这纯粹民间看法,并非官方意见,“你当我温馨提示又好,苦口婆心又好”。

被问到若只是反对绕过立法会立法,建议由立法会订立“廿三条”,是否都要被DQ?谭耀宗认为这只是一个拖延借口,“但系咪要DQ我唔敢讲,只系可能唔符合资格,要交由选举主任做个判断”。

建制派早前声称收集到近300万个签名支持订立“港版国安法”,同时有调查显示六成受访者反对绕过立法会立法,谭耀宗认为民调不同提问方式会有不同结果,但认为中央会研究所有细节,而签名数量是预期之外,重申“港版国安法”只针对少数搞分裂、独立、恐怖活动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