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太子站悼念现场附近 男子称遭警拘禁及殴打 获释后入禀索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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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站“831”事件后五个月,有大批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进行悼念活动,当晚最终演变成警民冲突。一名当晚路经旺角的男子,声称遭警方非法拘捕及殴打,更遭非法羁押约46小时,警方又拒让他入院治理伤势,他后来“踢保”,终获警方无条件释放,他昨(2日)入禀区域法院就事件索偿。

原告为陈瑞荣(译音),被告为代表警务处处长的律政司司长。

入禀状指,原告在本年1月31日晚,途经旺角道近弥敦道遭警方非法殴打及拘捕,他被带上警车后再遭殴打,及后他被带至旺角警署后又再被打,他要求送医治理被拒。

他指警方非法羁押他近46至47小时后,准他以5000元保释,但2月底要他到警署报到,原告于2月底报到时“踢保”,警方最终无条件释放他。原告称在事件中受伤及出现精神问题,指警方殴打他的行为构成酷刑、非法拘捕、非法殴打、非法禁锢等,故兴讼索偿。

案件编号:DCPI159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