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骗班费24万案 前学警称每人需夹6千元 买上手熨斗摄录机
警校警长涉骗学警班费24万案续审,涉案SS班的一名前学警作供,他称当时任班上财政长时,被告教他在文件上记下“可以畀人睇”的支出,又多次要他在班费支钱,例如要班上30名学警每人付6千元“顶手费”,以购下上手师兄的装备,后来才发现被告所指的装备,只是一些摄录机及熨斗等用品。他又指被告声称为他们班制作纪念册,指“呢啲回忆,有钱都买唔到”,并用6万元租用器材,把士多房布置成影楼为大家拍照。惟最后他们没有收到纪念册,他毕业后为被告搬器材到迷你仓时,被告更称该些器材是他的。
被告欧智威(39岁),被控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1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证人马宝权供称,他在2012年12月17日曾在警校受训,并被编入SS班,并且是班上的财政长。他在2013年因私人理由离开警队,现于港铁从事系统及维修保养工作。
上手留下装备包括摄录机熨斗
马指被告是该届SS班的副班主任,被告除讲解训练细节外,亦指上一班的师兄留下装备,要他们全班30名学警,每人支付6千元“顶手费”,又指他们毕业后,下一班学警亦会支付相关费用,款项由现时SS班的学警摊分。马后来得知,被告所指的装置包括数码摄录机、影印机和熨斗等。
此外,每名学警亦要支付班会费每月4000元,后来降至3000元,但翌年3月又加至3500元。马和另一学警负责收款及暂时保管款项,被告会向他们取款。
文件填写可以畀人睇的支出
被告曾向马称,班上的财政支出不需作纪录,支出的单据都可扔弃,又称SS班财政独立,不需和其他班讨论。SS班的财政文件显示有洗衣,学院餐厅开支等单据,马称是被告教他填写的“正式、可以畀人睇”的支出。
马又透露,SS班曾遭班主任罚抄。被告得知班长直接找班主任求情后,斥责SS班绕过他,并讲粗口辱骂班长。被告声言可革走学警,又指他认识高层,可影响学警毕业后的工作。马认为被告凶恶,不敢得罪他。
以4万元买脚架拍学警步操
被告同年12月底称要买相机及脚架,用以拍摄学警步操过程,以纠正他们的姿势。被告买了一部3000元的相机,和4万元的脚架,惟他指会私下会用脚架,故会付一半费用。马则按被告吩咐,从班会费拿取2.3万元给予被告。马称,学警使用它们的次数少于10次,被告亦没出示片段纠正学警步操的姿势。
不想搞大件事要学警赔2万
马续称,被告后来称收藏在多用途室的脚架被窃。由于只有学警、被告和班主任知悉该房的密码,因此认定是SS班的学警所偷,但他“唔想搞大件事”,故要学警赔偿,最终马在班会费支付2万元予被告。
士多房布置如影楼拍纪念册
被告又称会替学警制作纪念册,强调“呢啲回忆,有钱都买唔到”。被告之后租用6万元的摄影器材,并把一间士多房布置得仿如影楼,马和部份曾在该房拍照。惟马指从未收过被告所指的纪念册。他毕业后协助被告把摄影器材搬到迷你仓,被告称该些器材属于他本人。
辩方指学警食物中毒后改买外卖
此外,SS班班主任的江利东今早续有作供,辩方指江曾把以往试题连答案给SS班的学警,但遭被告“断正”,被告不同意其做法,令班员“净系识背答案,唔会做到好警察”,江表示这事从没发生。辩方又指,SS班曾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致学警肚屙肚泻,所以学警后来改买外卖,江亦称不知此事。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DCCC 81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