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限认可传媒查选民登记册 记协函特首反对:变相官方认证记者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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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员佐级协会早前为免警员遭“起底”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禁止公众查阅选民登记册,一度被判败诉。协会早前提出上诉,获判上诉部分得直,传媒仍有权查阅登记册。惟政府其后指只会容许已向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登记之传媒所派出的记者,查阅选民名册。
香港记者协会今日(31日)向特首致函,反对相关安排,认为未获政府认证的新闻工作者,无法查阅选民名册及防止选举舞弊,势将削弱传媒对选举之监察,记协不能接受此安排和定义。
记协指,早前法院同意法律代表之陈词,即传媒查阅选民名册,曾经揭露种票等不法操作,对维持选举公平及公正性,扮演重要监察角色,因此裁定传媒工作者 (member of the press) 可以获得豁免,可以查阅区议会及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之选民名册。
法院并未对传媒工作者之定义作出任何限制,惟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秘书长罗淑佩其后去信法院,表示只会容许已向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登记之传媒所派出的记者,查阅选民名册。
记协:忧变相实行官方记者认证
记协认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安排有违上诉庭豁免传媒进行监察之精神,由政府官员决定谁有资格查阅名册,难以保障传媒独立于政府机关的角色,认为新制度大大限制传媒监察选举之工作。另外,记协还认为新制度是变相实行官方记者认证,同时认为决定未咨询记协或任何传媒机构,认为决策不符合公义。
记协最后要求特首责成负责官员重新制订一套符合上诉庭精神之制度,让新闻工作者能够有效监察选举。记协指,乐于与有关官员会面,就此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