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市民就梁君彦申报国籍 申请司法覆核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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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荣德今天特别到立法会门外示威。(陈雯慧摄)

报称退休摄影记者张德荣,多次就香港议题提出司法覆核,昨日他又入禀高等法院,向有意参选立法会主席的立法会议员梁君彦和立法会提出司法覆核,惟公众能取阅的文件部份,并未附有他要求覆核的内容。

张在接受《香港01》记者访问时透露,他挑战的是梁君彦申报外国护照制度,根据现行立法会制度,毋须立法会议员作出申报,他认为有关制度需要修改,以保障《基本法》第67条。

另外,立法会议员梁君彦因有意角逐立法会主席,于10月6日在记者会中曾提及当选议员后才放弃英国护照,没有外国居留权,是香港中国籍居民,符合参选立法会主席的资格,这意味梁在前一届立法会担任代主席期间拥有外国国籍,违反《基本法》第67条。

张现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梁君彦担任上届立法会代主席时持有外国居留权违反《基本法》第67条、71条、72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36条。

长洲居民郭卓坚上周亦有就相关事宜申请司法覆核

早前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长洲居民郭卓坚上周亦入禀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立法会议员梁君彦,过往在立法会曾担任代主席职位,质疑梁当时未有申报他持有英国国籍,认为梁有违反《基本法》第71条,即规定立法会主席不可拥有外国居留权的规定之嫌,郭因而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梁任代主席时所通过的法例无效。

案件编号: HCAL 17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