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罗致光:历史描述或指美国制裁 令中央更有决心立法

撰文: 杜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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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福局局长罗致光网志以“社会事件与成功争取”为题,表明今日(31日)发表的网志为感言篇,指近月不少的讨论将社会上发生的先后事件,附会为因果关系,更在政治上称自己行动“成功争取”,令他想起以往在数十年教学中,不论是研究方法或是理论基础的课程,第一课就会谈论如何建立因果关系。
他指,有人说,由全国人大授权人大常委制定香港国安法,是香港的港独分子“成功争取”回来的;惟对于美国计划制裁中港,举措于日后的历史描述,可能会指它们令中国中央政府更有决心,进行有关立法工作,“美国应该是会成功争取到中国为香港制定国安法的。”

罗致光指,近月不少的讨论将社会上发生的先后事件,附会为因果关系,如在政治中,很多人都声称“若不是我们如此做(如游行示威、罢工等),政府便不会如此做”,自称行动是成功的,然而要建立两个事件的因果关系,便分析两事件之间所发生其他事件的所有可能变数。

他举例指,末代港督彭定康于1995年巡视九龙湾启祥临屋区时,居民送上一只活捉大老鼠抗议,而彭定康于施政报告中指要在1997年前清拆所有临时房屋区;社会将两件事看成因果关系。惟罗致光指翻查文件会发现,彭定康在1993年已有相关建议。

另一事件指,2008年施政报告谈及考虑将高龄津贴(生果金)由当时的700多元,增加至1000元黄毓民向曾荫权掟蕉联上;惟事实当时出的并非新方案,而是早在董建华年代,已曾考虑加设“高额”生果金。

▼港版国安法 人大立法 各方争议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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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致光于文末指,他没有描述近月发生相类似的社会事件,与“成功争取”及因果关系的宣称,“不过大家都会有不同的联想”。

惟他指,不能不提最近的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工作。他指,有人说,由全国人大授权人大常委制定香港国安法,是香港的港独分子“成功争取”回来的;但当美国计划制裁中国及香港时,他虽然不知道美国的目标,是否真是希望阻挠中国制定国安法,“让极少部分的香港人可以继续勾结外国势力,以破坏国家安全,制造分裂和进行恐布主义活动”,但他指,“这些美国举措,日后的历史描述,可能会指它们令中国中央政府更有决心,进行有关立法工作,美国应该是会成功争取到中国为香港制定国安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