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助理涉非礼两中一生案 事主补习见同学坐被告大腿中间兼被摸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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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男助理涉非礼两名中一男生,案件今(27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事主Y供称,他与同学X到被告家中时,见被告要X坐在其大腿,X嫌“太基”拒绝,但最终坐到被告大腿中间,Y又见被告触碰X的大腿内侧,之后又触碰Y以向X作示范。Y在盘问下又承认,当时房间并无位置可供X坐。
被告马文炜,32岁,被控5项非礼罪,指他于2019年5月底某天,在何文田一学校非礼男童,并分别在同年6月某两天,在其住所非礼男童X;及在5月底某天,于住所非礼男童X及Y,两男童均为中一学生。
当时房间无适合位置供X坐
男童Y供称,去年5月某天,与X 同往被告位于大埔的住宅补习4小时,当时被告曾叫X 坐在被告的大腿上,但X指动作“太gay”拒绝,但最终同意坐在被告大腿之间;唯Y 亦承认,当时房内并无其他适合X 坐的位置。
被告解释触碰十分正常
Y 其后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X 有用粗言指责被告触碰他大腿,被告曾解释指有关触碰十分正常,又指他扣住X只是避免他“郁黎郁去”,又曾触碰Y 的大腿作示范;Y指当时觉得很痒并有发出笑声。辩方再追问Y,指被告是否只是将双手扣住X 腰部,防止X 滑落地下,并间并没有作非礼行为,Y 不同意,并澄清指被告亦有伸手触碰X 的大腿。
曾听X骂被告死Gay佬
辩方亦质疑Y的供词,指被告只是当Y 坐在凳上滚来滚去时,无意中触碰到Y大腿外侧;Y 不同意。
Y 承认遭被告触碰后有感到害怕,唯没有跟X 讨论事情;Y 亦称曾听过X 在学校责骂被告“死Gay 佬”,又称遭被告摸下体,并要被告距离他八个阶砖;当时被告曾解释是误会。
案件明续。
KCCC 289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