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卡拉OK、Party Room等周五重开 每房不得逾8人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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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缓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今日(26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发出最新指示。由5月29日凌晨起,浴室、派对房间、夜店或夜总会及卡拉OK场所可恢复营业,并须遵守额外指示。浴室的淋浴设施可重开,但蒸汽浴或桑拿设施仍须关闭。卡拉OK场所及派对房间,每房间内不得有超过8人 。

卡拉OK、浴室、派对房间、夜店或夜总会,于5月29日重开。(资料图片 / 欧嘉乐摄)

食卫局表示,考虑到本港过去数周就新型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及确诊个案数字越趋稳定,以及加强在社区测试后未有验出新增本地个案,政府会按张弛有度策略,放宽减少社交接触措施。

浴室的桑拿设施仍须关闭​ 夜店不得现场表演或跳舞

由5月29日凌晨起,浴室、派对房间、夜店或夜总会及卡拉OK场所可恢复营业,并须遵守额外指示。浴室的淋浴设施可重开,但蒸汽浴或桑拿设施仍须关闭。针对卡拉OK场所及派对房间,所有器材、游戏、家具及设施在每次预订时段之前及之后,均须予清洁和消毒;每房间内没有分隔的的空间,不得有超过8人 。夜店或夜总会的顾客人数不能多于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每桌不能多于4人,现场不得进行现场表演或跳舞。 

▼限聚令延至6月4日 多项设施重开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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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卫局表示,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规例》的法定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此外,任何人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组织受禁群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均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