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慈善基金欲邀国务院总理等入独立机构 法庭8月处理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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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华懋集团前主席龚如心的遗产案,终审法院于2015年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遗产“受托人”,并颁令基金和律政司共同订制计划,成立独立机构监管基金。高院去年亦颁令律政司、基金和龚如心遗产管理人就此事轮流交誓章,惟基金一方未有递交。法官今(26日)按律政司的申请,颁令基金在56天内交誓章。此外,基金要求律政司联络中国国务院总理和联合国秘书长加入独立机构。法官则押后至8月5日,处理该申请。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律师指,欲邀请中国国务院总理,和联合国秘书长加入独立的机构,是龚如心在遗嘱中的意愿。律师因而要求律政司接触该两方,并暂不处理成立独立机构。法官把该事项,排期至8月5日处理。

此外,律政司的代表亦申请基金在28天内交誓章,法官批准申请,但时限改为56天,若逾时基金不能补交。

 案件编号:HCMP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