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印刷公司销售员 涉诈骗公司提供一部价值7800元智能电话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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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诉打印服务公司理光香港一名前销售员,涉嫌讹称会就客户的服务计划提供一部智能电话,以诈骗该打印服务公司该部价值逾7,800元的智能电话。他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告翁绍强(47岁),理光(香港)有限公司前销售员,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告于案发时任职理光香港营业部销售员,该公司提供打印服务。被告负责处理与一个客户所签订的打印服务协议。被告作为销售员,可向客户推介使用其他产品,包括投影机或流动装置,而有关产品的费用将计入理光香港收取的服务月费内。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6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期间,虚假地向理光香港表示会根据租赁及保养服务协议,向上述客户提供一部智能电话,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理光香港向该客户提供一部智能电话,而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理光香港蒙受不利。据报涉案的智能电话价值逾7,800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理光香港及该客户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