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查案疑向报案人取优惠 以买Chanel袋Gucci波鞋 被控5罪提堂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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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数年前调查一宗诈骗案时,疑向涉案人索取Chanel及Celine手袋,及Gucci波鞋等名牌货优惠,并涉嫌获以低于市价两至三成,购买一对价值4500元的耳环。廉署调查后,起诉女警4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及1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而涉嫌提供折扣的时装公司部门经理,及一名珠宝公司文员,则各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案件今(2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3人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下月16日再讯,以待辩方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女被告李倩华被控5项罪名。(林乐儿摄)

3名女被告:李倩华(29岁,女警)梁慧嘉(45岁)及庄澳琳(31岁)。案发时,李倩华驻守油尖区刑事调查队;梁慧嘉为时装公司的部门经理,庄澳琳则是珠宝公司的文员。李倩华被控4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及1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另两名被告各被控1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女警疑向多人索取利益

廉署早前指,梁慧嘉、庄澳琳及另外一名报案人,曾向警方举报一名女商人涉嫌就奢侈品贸易诈骗。李倩华于2017年7月获指派为该案调查人员,其后疑向多人索取利益,其中该名女商人及报案人拒绝李的要求。

亦曾索取Nicolas & Bears折扣

4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指,李身为女警,于2017年9月20日及2018年1月15日,向庄诗敏索取Chanel及Celine手袋的折扣优惠,并于2018年1月8日,向黄姗姗索取Nicolas & Bears货品的折扣;作为调查案件时,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两人的诱因或报酬。

第三被告庄澳琳(中)。(林乐儿摄)

以员工价取得Gucci运动鞋

李另于2017年11月22日,向次被告索取以员工折扣价,取得一对Gucci运动鞋,作为调查案件的诱因或报酬。

而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则指李约于2018年2月11日,从第3被告接受利益,即以低于市价取得一对耳环,作为调查案件的诱因或报酬。

涉以低于市价购得耳环

次被告梁慧嘉则被控于2017年12月13日,让李倩华以员工折扣价取得一对Gucci运动鞋。第三被告就被控约于2018年2月11日让李倩华以低于市价取得一对耳环。

据悉,该运动鞋扣减员工半价优惠后,价值2450元;而耳环低于市价两至三成,价值4500元。

案件编号:WKCC13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