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阻街辣招实施两周 食环“光复”上水 荃湾深水埗继续被“占领”

撰文: 陈惠娴 邓栢良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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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舖阻街《定额罚款条例》于9月24日生效,赋予食环署或警方可直接向违规店舖发出1,50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而简化程序毋须上庭审理。条例实施逾半个月,《香港01》记者巡视新界西及九龙区多个阻街黑点,发现一些区域如上水药房聚集点,暂时被食环署“光复”,情况有所改善,但荃湾、深水埗等街市区的街道,仍被不少商户继续“占领”,情况依然故我。违规商户当中更不乏连锁店,如进驻领展商场的蔬果店,霸足半条行人路卖菜;分店急速扩张的名创优品,则做埋街霸销售货品。

全港街道店舖的阻街问题困扰多时,不少市民逛街时会遇到行人路堆满货物的情况,在“无路可走”下要走出马路,影响市容及扰民。今年3月,政府通过针对店舖阻街的《定额罚款条例》,经过半年时间宣传,条例于9月24日正式生效,而条例生效首星期,食环署职员已开始执行首轮行动,重点打击全港16区数十个黑点。根据民政事务总署网页,被点名的黑点多为人流较多、街道狭窄的地区,包括多个菜档位处的街市区、多间药房聚集的“水货客”重灾区等。食环署发言人表示,过去17天﹙9月24日至10月10曰﹚共发出656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香港01》记者根据上述阻街黑点名单,近日巡查屯门、元朗、上水、荃湾及深水埗五区,共十多条街,观察执法成效。

荃湾街市附近一带,行人路狭窄,菜档违规严重,导致人车争路情况。(潘安奇摄)

荃湾杨屋道街市区 菜档逼行人走马路 车辆要不停响“号”慢驶

属“家农”公司的“家旺蔬菜”位于街道的转角位,货品分别占据“直街”及“横街”的行人路。(潘安奇摄)

被民政事务总署列入阻街黑点的荃湾河背街、川龙街及新村街位于杨屋道街市附近,街上开设多间蔬菜店及杂货店等。不过,执法“辣招”似乎对蔬果店类商户没有太大阻吓,有菜贩不但将货物摆在店前梯阶“偷位”,更有人明目张胆,将装满蔬菜及食物的胶箱层架,直接放在路上,几乎霸去大半部分的行人路。

蔬果店“出招”占据最多空间,再加上行人路狭窄,买菜人流涌往马路,故该区不时出现人车争路的情况,驶经的车辆须不停响“号”示意小心,又要兼顾冲出马路的行人而慢驶,险象环生。

连锁店名创优品把雨伞货品摆放在街道上,职员要走出门外理货。(潘安奇摄)

连锁蔬果店及名创优品加入“占领”

记者在该区更发现,违规商舖不止个体小商户,更包括规模大的连锁店,似乎有人“知法犯法”。位于新村街的“家旺蔬果”,近年进驻全港多间领展商场的连锁蔬果店“家农”,其货品霸占街道,令顾客几乎要站在马路上选购货品。此外,位于川龙街、距离街市区域较远的“名创优品”分店,亦明目张胆地将雨具展示架放置于街道上,有店员更走出店门整理架上货品。

上水“水货点”药房收敛 屯门、元朗商户“蠢蠢欲动​”

上水有药房将货品摆在舖外梯级上,阻街情况已见收敛。 (邓栢良摄)
记者巡查发现,屯门的商户大多守规。在新条例实施下,警方及食环署均可向违规商户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陈惠娴摄)

记者巡视上水“水货热点”,即石湖墟附近的新康街、新荣街、龙琛路和新丰路一带的药房,发现大部分商舖负责人已按规定整理好货品,而新丰路有药房将货物摆在舖外梯级位上“偷位”,但情况未算严重。

记者再到屯门仁政街、鹿苑街及启民径一带巡视,发现大多数商户均遵守新例,街道比以往畅通;然而亦有部分商户“蠢蠢欲动”,仁政街有药房将货品和纸皮置于店外,而鹿苑街更有文具店将盛载货品的纸皮箱,摆放在店外最少一呎。

元朗有药房明显违规,但阻街情况未算严重。(陈惠娴摄)

商户无奈指舖内已无空间

此外,元朗裕景坊及阜财街等,有食品店于店外设置货架售卖货品,药房也将货品和纸皮箱等置于店外范围。记者上前提醒商户店舖阻街《定额罚款条例》已经生效,但商户无奈回应:“摆块纸皮都惊,但冇位,冇计”。

深水埗杂货店高挂货品 行人路昏暗

深水埗马路上开设了多个摊档,再加上有商铺阻街,令“行人行马路”的情况更添复杂。(潘安奇摄)

深水埗被点名的黑点集中于基隆街、北河街、桂林街、大南街及长沙湾道等一带,主要围绕北河街街市及熟食中心,人车争路情况与荃湾杨屋道街市相近,惟该处车路本来已有多个摊档摆卖,遮蔽行人路空间,不少行人未必因为店铺阻街问题而走上马路,令情况更为复杂。

记者巡视间发现,该处行人路较条例生效前宽敞,有街坊则表示,食环署人员近日经常巡经黑点,于是海味店、杂货店及药房职员亦不敢造次,将货品搬回舖内摆放。不过,记者亦发现有杂货店将大量货品挂于行人路的高处展示,再加旁边摊档的帐篷遮挡,令行人路变得昏暗,不少途人于是宁愿走上“光猛”宽阔的马路。

有杂货店高挂大量货品,再加上路旁摊档的遮挡,令行人路于日间亦变得昏暗。(潘安奇摄)
大南街一间棉被舖的老板娘法例生效首日就被罚1,500元,她指现时巡查亦相当频密。 (资料图片)

被罚小商户称食环巡查频密

深水埗大南街一间棉被舖的老板娘陈太称,法例生效首日就被食环署职员罚款1,500元。记者巡查时向她询问近日执法情况时,她指食环署职员巡查相当频密,附近商户亦已非常自律,将货品搬回舖内,以免招人话柄。

但陈太对于早前被罚款,仍然深深不忿,她认为小商户自力更生,政府不但没有帮忙,反而订立罚款将他们赶尽杀绝;并指港英时代已在深水埗经营,从未遭人票控。

《香港01》记者根据民政事务总署网页列出阻街名单,近日重点巡查屯门、元朗、北区、深水埗及荃湾五区,共十多条街,观察法例的成效。经巡察后,发现绿色标示街道阻街况有所改善,而红色标示街道已有部分商户开始将货物摆在店外。但整体而言,法例能起部分效用。

全港五地点被列入“酌情范围”

法例生效后,仍有部份街道列入“酌情范围”,据民政事务总署网页公布,如店舖扩展营业范围至店舖以外,使到当区增添姿采和营造独特的地区特色, 又不会对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迫切危险,只要经执法部门连同其他相关部门与商户达成共识后,并在店舖经营者能自律遵守协议的大前提下, 可列为容后执法, 甚至容忍。

根据民政事务总署,现时全港有三区共五个地点被列入酌情容许的范围,两个位于九龙,一个位于新界,而政府容许该范围的商舖将可将货品及物件延伸至舖前2呎半至5呎不等。

以下地点被列入“酌情容许范围”黄大仙:牛池湾村油尖旺:旺角花墟 、奶路臣街 1 至 7 号及 2 之2P 号屯门:置乐 37B 区 、新墟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