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揭政府清洁外判商被罚令工人失遣散费 疑设影子公司接手合约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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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服务业职工会及油尖旺区区议员胡穗珊收到市民投诉,发现食环署外判商罗氏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早前因被扣分而5年内不能投标,并被政府提早2个月中止在多区的合约,令不少清洁工人无法按法例取得遣散费。另一方面,工会指一间新注册的“耀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陆续接手罗氏多个合约,工会质疑耀发是罗氏的影子公司,属“左手交右手”,避开政府惩罚。
“罗氏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是西贡、葵青、大埔、油尖区(南)街道清洁服务的承包商,2016年因聘请无身分证人士被裁定违反《入境条例》罪名成立。罗氏及后上诉至终审法院,但2019年被终审法院驳回上诉。按照扣分制规定,罗氏自2019年起,五年内不能参与政府外判服务合约投标。
“罗氏”原本在西贡区、葵青区、大埔区的服务都被政府提早两个月中止,令24个月的合约缩短为22个月的合约,变相令外判清洁工人丧失获得遣散费的权利。根据《劳工法例》,雇员服务同一雇主连续24个月后而被裁员、停工等,可获发遣散费。油尖旺区议员胡穗珊称,单西贡区就涉及235名工友,涉及遣散费或达300万。
另外,工会发现罗氏疑另设影子公司投标,绕过政府惩罚。例如罗氏在油尖区(南)的合约4月底完结,5月初被“耀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接手。工会及胡穗珊引述线报指,罗氏原本负责的西贡、元朗南、元朗北外判清洁服务均被耀发接手。
工会查册后发现,罗氏和耀发两间公司有同一个联络人,耀发的地址亦与罗氏员工训练中心相同。此外,耀发董事罗建宗,以及罗氏董事罗汉文,于第三间公司“龙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同一住址,令工会怀疑耀发是罗氏的影子公司,用来逃避罗氏5年不能投标的罚责。清洁服务职工会总干事杜振豪质疑,政府外判扣分制度无法惩罚公司,反而令前线工友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