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报称警署内被强奸 邓炳强:会以假口供拘捕 事主潜逃已通缉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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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警察课去年10月22日接获律师报案,指一名18岁少女于9月27日在警署内被强奸。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日(12日)出席元朗区区议会,称会就“落假口供”向她作出拘捕,但称她已潜逃,现正通缉。
去年有律师到警署报案,指一名18岁少女在荃湾警署遭强奸。其后,警方发言人在去年11月9日回复指,投诉警察课于10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师代表报案,指其当事人声称于9月27日在荃湾警署内被强奸。
其代表律师去年曾发表声明,指法医已从终止怀孕手术后,从胎儿取得DNA样本作检验。
称事主已潜逃
邓炳强今日在会议中表示,已获律政司指示,会就“落假口供”向事主作出拘捕,但称她已潜逃,现正通缉。
消息指,涉事少女在去年10月22日报案后,已于11月9日离港,期间警方一直有向其代表律师交代调查进度。消息人士说,警方根据资料翻查闭路电视画面,发现少女并没有在其供词中提及的日子,在荃湾警署出现过,其口述资料与该警署内的布局亦有出入,经调查后认为有人给予假口供。据悉,由于起诉涉报假案只得半年追溯期,警方已于4月20日向法庭提交控告文件,并已向少女发出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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