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长青案|女被告自称同是骗案受害人 忘记曾否向麦妻提及曾志伟
前无线艺人麦长青(麦包)的妻子疑堕入投资骗局后,麦包声称工作受滋扰失工作机会,因而向怀疑滋扰者索偿案续审,女被告今(7日)在高等法院出庭作供,并称她也同是骗案受害人,她亦承曾致电麦妻要求对方还她118万元,惟麦的律师指女被告曾要胁要向艺人曾志伟透露事件,女被告回应称忘记是否有提及过曾,又称曾与曾志伟合照,但不知对方是否认识她。
原告为麦长青,两名被告:黄美芳及其公司天时达(香港)有限公司。
黄美芳作供时透露,她从事电话买卖多年,2008年成立本案次被告公司,她的儿子负责处理帐目,她则负责“谈判”。2014年她向一名叫吴志豪的男子订购iPhone 6,并按对方要求开出一张未有擡头人、涉款118万多元的支票,该张支票最终存入麦长青的户口。
代表麦的律师质疑,黄其实并不介意吴把支票还款给他人,黄否认,强调涉款是用作买iPhone。惟律师指,黄之后收到转帐单,单上写上麦长青的名字,黄解释写上麦的英文名字,当时未有为意。惟吴之后因涉诈骗而被查,黄的儿子事后获告告知该支票存入了麦的户口。黄称她于2015年初致电麦的妻子林孜,要求她还118万元,但林拒绝,黄承认当时是知麦妻也是骗案的事主。
曾与曾志伟合照
麦的律师指,黄致电林时,曾声言若林不还钱,就会把事件告知他人,包括曾志伟,并谓:“影响你先生工作同声誉,就唔好啦。”黄否认说过影响麦工作和声誉这句话,但不记得有否提及曾志伟。黄又称,因工作关系曾见过曾志伟,更曾与曾合照,但“唔知佢(曾志伟)识唔识我。”
麦的律师问黄是否想成立一条“华为街”,黄仅回应曾有很多构思。律师又问,黄是否同意鸭寮街比较品流复杂。黄谓:“如果你话同意,我就同意。”
麦称接工作收费只及以往三分一
此外,麦长青今在庭上称,他昨日发现网民对本案的评语,形容他是“老千”、“扺死”。他承认事件后仍有“接job”,但指收取的价钱只是之前的三分一,他补充说:“好彩既话,(收取的价钱)已经升左三倍。”此外,亦有客户表示待他的案件完结后才再作考虑。
麦妻作供痛哭
麦的妻子林孜亦作供,声称不想出席是次审讯,又称近年未能过正常生活。而她庭上提及此事时,因此痛哭。
庭上透露,麦的妻子林孜曾把400万元交予一名叫吴志豪的男子投资。吴之后给林一张118万元的支票,声称是部份利润。该支票付款人为次被告,并有黄的签名。之后林收到自称属黄一方的电话,要求偿还该100多万。于2016年1月,有人先后到无线和麦代言的一间海味舖向麦追债,麦称其星运受阻,因而向被告索偿。而黄的一方则反申索该118万元。
案件编号:HCA 2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