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思幼稚园创办人欠逾7千万 拒迁离已抵押大宅 遭债主入禀追讨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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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思幼稚园创办人陆赵钧鸿及其子女等人,向财务公司借下7500万未能如期偿还,把其位于渣甸台裴乐士道大宅抵押作二按再借款,惟他被指未能履行借款合约遭收楼。但陆等人却拒绝将大宅交出,更阻止财务公司人员进入大宅。财务公司今(6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命令陆等人清空并离开大宅、及不准再阻碍财务公司人员接手,并须向财务公司缴付拖欠余款。

原告Easy One Finance Ltd, Asia Pacific finance and Fund Management Co Ltd. 和Carlton Finance Ltd.;答辩人为陆赵钧鸿、其儿子陆永基、女儿黄陆永恩,及Wong Wai Wing George。

入禀状称,4名答辩人去年4月,分别向3间原告公司借贷2500万元,即总数7500万元贷款,并同意以陆赵钧鸿及陆永基名下的渣甸台裴乐士道大宅作抵押。

只曾还款490万

惟答辩人未有按期还款,更违反借贷合约,以该大宅另外再向一间财务公司申请二按。原告指,至今年2月为止,陆等只还款490万,故按借贷合约向陆收楼。陆等初时同意交出,但原告以7680万将大宅出售后,陆等人却拒绝清空及离开大宅,甚至阻碍财务公司人员进入,令交易未能完成。原告指陆等4人现欠下债款已达逾8400万元。

原告遂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称他们的卖楼操作合法,并要求陆等离开大宅,及不得阻碍原告接收物业,并要求答辩人缴付扣除大宅楼价后尚拖欠的款项。

案件编号:HCA 4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