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祯梁颂恒被裁定须向立法会偿还186万元薪津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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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恒及游蕙祯在宣誓风波司法覆核案败诉,并遭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随即入禀,向两人追讨已支付的薪酬津贴。案件今(5日)在区域法院提讯时,梁游缺席聆讯,司法常务官剔除两人的抗辩,判他们须向行管会交还共约186万元,以及支付行管会的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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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未有解释缺席理由
代表原告行管会的律师今透露,梁颂恒及游蕙祯于前年曾呈交抗辩书。惟行管会同年要求两人就抗辩呈交进一步资料,都未获回复。此外,案件去年中进行聆讯,行管会欲把两人的案件合并处理,惟他们未有出席聆讯,之后亦没有按法庭要求,解释缺席理由。
除了薪酬亦须支付预支款项及讼费
行管会表示,梁游未有积极抗辩。而司法常务官最终剔除两人的抗辩,判他们败诉。他们需各自交还约93万元,其中9万多元为立法会议员一个月薪金,余下83万多元则是行管会预支的款项。此外,他们亦需支付行管会的讼费。
案件编号:DCCJ 4497/2017、368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