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汽车废气标准不一 申诉专员倡合并测试
申诉专员公署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指运输署与环保署对汽车废气排放的标准不一,车辆即使通过运输署的年检,也不代表符合环保署的排放标准,建议两个测试合并。
环保署在2014年9月起实施管制车辆废气排放新措施,将氮氧化物排放列入管制,并在全港不同地点放置遥距测试仪器,如仪器侦测到车辆废气超标,环保署会发出通知书,要求车主在12个工作天内把车辆送到署方的“车辆废气测试中心”,接受俗称“跑步机”的废气测试。
不过申诉专员收到4宗投诉,有车辆刚通过运输署的车辆年检不久,便收到环保署的通知要做“跑步机”测试。调查发现运输署的年检,并不包括氮氧化物测试,而运输署指定的22间验车中心亦没有“跑步机”设备,全港亦只有4间指定验车中心设有“跑步机”,未能应付需求。
调查共揭4方面共8处不足地方,公署批评十多年前环保署已提出构思,两部门应有足够时间协调和沟通,建议统一标准避免对市民造成滋扰,并盼望两部门多加合作和协调,否则未能达致新措施的预期成效。
运输署回复指,年检是检查车辆的引擎及机件是否宜于道路上使用,与环保署测试的目的、方法、以及标准并不相同,因此即使通过运输署年检的车辆,亦有机会未能通过环保署进行的“跑步机”废气测试。
运输署又指一直与环保署共同研究,在车辆年检时加入“跑步机”进行废气排放测试,现时已与指定车辆测试中心探讨加装“跑步机”,并要求新中心预留空间安装“跑步机”。署方亦会加强向车主宣传环保署的“新措施”的运作,将会积极研究如何落实有关安排。
环保署回复称,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间,共监察了逾80万架车辆,当中约5000辆排放超标,比率少于1%,车主只要妥善维修其车辆,便不会受新措施影响。环保署接纳申诉专员的建议,会联同运输署加强协调工作,并宣传“新措施”的运作和维修责任。
环保署称由于维修车辆是车主责任,政府没有计划资助排放过量废气车辆的车主测试。该署一直致力协助车辆维修业界,提升车辆维修技术,“新措施”实施前已主动联络1700多间独立车房,邀请他们参加讲座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