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泄刘銮雄医疗报告获撤控 律政司:无合理定罪机会
撰文: 邓子盈
出版:更新: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年前卷入澳门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贪污案,《苹果日报》于审讯过后涉嫌未得刘的同意,刊登其医疗报告,侵犯其私隐。案件原定今周开审,惟刘銮雄日前申请因健康状况而不出庭作证,律政司今早决定不提证供起诉,案件押后至本周五就讼费争议。
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苹果日报》总编辑张剑虹,被指在2013年4月涉嫌未经刘銮雄同意而刊登一份他的医疗报告,触犯“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
案中受害人、最主要证人刘銮雄日前透过律师代表呈上最近期医疗报告,披露他已入院、须卧床,每周洗肾三至四次,面临重大压力亦有机会失去知觉,故其身体状况已经完全不适宜出庭作供。经考虑后,律政司今早表示已无合理定罪机会,故决定撤销控罪。
庭上透露,刘在事发前五年向澳门政府呈交涉案报告,亦在《苹果日报》刊登报告后一星期向私隐专员投诉,案件其后交由警方处理。
律政司反对被告取得堂费
被告认为控方调查不足,要求取回讼费。律政司反对,并指案件存合理疑点。涉案报导围绕刘銮雄在2013年4月,于聆讯前两日得到医疗报告证明缺席澳门聆讯,同时刊登涉案报告。律政司指出,《苹果日报》刊登时遮住报告日期,令读者相信刊登出来的报告就是刘銮雄作为缺席聆讯的报告,但实质该报告是2008年撰写的,根本不关乎刘銮雄当时缺乏聆讯。律政司质疑,苹果一方意图误导读者,跟公众利益完全无关。裁判官把讼费争议押后至本周五再审理。
另外,刘銮雄的儿子刘鸣炜在出席一个活动时,被问及其父的身体状况,刘鸣炜表示不接受访问,又说多谢关心。
案件编号:KTS5880/15、KTS5881/15、KTS5882/15、KTS58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