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汉咬手腕自杀不遂 医院抢警枪欲自轰伤警员 囚40月
内地汉声称来港找朋友介绍工作,惟朋友没有找上,情绪低落下咬手腕大动脉,欲以自尽,被送到北区医院治疗,惟他身上无身分证明文件,遭警务人员以非法逗留拘捕。其间,他抢去警务人员枪械,面对八人制止仍开了6枪,伤及一名警员。内地汉今早在高等法院认罪,称抢枪求自杀,但遭人制止,所以开枪阻吓他人。法官指案情严重,虽然被告声称有严重抑郁,仍认为判入狱才恰当,下令监禁40个月。
被告黄世德(36岁)承认伤人、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妄顾他人安全而发射火器三项控罪,指他于前年9月15日在上水北区医院触犯上述罪行。被告来自广西,现还柙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被告找朋友不遂咬脉自杀
辩方律师庭求情时透露,被告家乡育有一子,他持双程证来港,事发时一心来港找朋友介绍工作,不料抵港后,怎样都打不通朋友电话。情绪低落的被告“咬脉”自杀,不料被救回。他在医院打算抢枪自杀,却受他人制止。他才开枪想阻吓其他人,以图自尽,并非希望触犯其他更严重罪行。
律师又呈上三份精神科报告,指被告在前年9月上法庭后,情绪不稳,自言自语,有严重抑郁的倾向。他多次要从荔枝角惩教所调回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看管,故希望法庭先索取精神科报告,考虑医院令。
官认为被告受上庭压力而情绪急转直下
但法官认为医院令未能充分反映罪行严重性,而被告的精神问题亦只因上庭的压力而急转直下,认为判囚才恰当。法官判刑后劝勉被告,应在短时间内就可完成刑期,望他依医生建议服药,不要再受情绪困扰。
根据案情,事发当日早上11时15分,被告被发现在粉岭咬手腕,欲咬断大动脉而自杀,后被送往北区医院后,当时被告身上并无身分证明文件,警员遂以非法逗留罪拘捕他,并由两名警务人员看。警员本来为他锁上手扣,不料被告投诉受伤的手腕疼痛,手扣太紧,警员欲松开左手手扣,被告刹时发难,抢夺配枪。涉案警员兼其他市民、医务人员上前制止,共有八人之多,仍未能制止,被告最后开了6枪。
一名警员被子弹射穿右手掌及手肘
被抢去配枪的警员周承志,右前臂受枪伤,右手掌和右手肘都有子弹穿入、穿出伤口,另颈部和臀部亦有擦伤,现右手手指感觉灵敏度下降。辩方庭上透露,虽然周的手指灵敏度下降,但无碍他开枪或执行职务。
案件编号:HCCC28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