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警车内掌掴涉袭警男子 案押后至7月开审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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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3年前处理袭警案时,涉在警车内掌掴一名男子。事主向投诉警察课投诉,事隔两年后男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今(20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男警否认控罪,控方称有5名证人及2段录影作证,辩方则表示有1位证人。案件排期于7月13日开审,预计需时2天,期间被告以原有条件担保。

被告黄明伟(48岁)否认于2017年4月11日,在红磡土瓜湾道近落山道交界警察车辆“AM7411”内袭击李文瀚。

案件编号:KCCC27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