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检获36只活海龟 送往海洋公园接受观察

撰文: 谭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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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在索罟湾一个鱼排检获36只活海龟。(政府新闻处图片)

渔农自然护理署今(30日)接获警方通知,在索罟湾鱼类养殖区一个鱼排,检获36只活海龟,当中包括35只绿海龟及1只玳瑁。所有海龟已被送往海洋公园接受观察,并由兽医作详细检查,渔护署正跟进及调查个案。

渔护署发言人指,香港所有野生龟类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狩猎、故意干扰、售卖或出口、管有或控制受保护野生动物,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发言人又指,所有海龟品种均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而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元及监禁2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