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技术员涉向TG群组爆警员亲友资料 被加控游荡等罪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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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公司技术员涉从公司电脑取得警员亲友的资料,并疑向某Telegram群组“爆料”,因而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等两罪。案件今(1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控方修订控罪并加控其他罪名,被告现被控游荡、不诚实取用电脑等共5项罪名。他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本月28日于区域法院答辩。被告续以原有条件保释。

被告陈景僖(穿牛仔裤)在伞阵掩护下离开。(林乐儿摄)

被告陈景僖(32岁)原被控一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及一项串谋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控方修订控罪并加控后,他现面对一项游荡罪、一项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及三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

涉在何文田停车场游荡

控罪指,被告约于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在香港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的电脑;同年9月9日披露未经上述公司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即一名陈姓中国男子的姓名及音译、香港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以致他蒙受心理伤害;同年9月22日在何文田颂民苑停车场上层2楼梯间的共用部分游荡,意图犯可逮捕的罪行。据悉,有人怀疑被告在停车场以手机拍下警员的私家车车牌。

案件编号:KCCC24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