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去年4次用新屋岭扣留182人 30人求医 涉殴打阻见投诉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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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起反修例事件衍生连串示威冲突。警方昨日(8日)书面答复立法会特别财委会质询指,去年8月5日至9月2日,共使用四次新屋岭扣留中心,处理182名被捕人士,其中于8月11日至8月13日,共有30名被捕者要求接受诊治。
新屋岭扣留中心现共涉两宗投诉,包括投诉人声称于2019年8月12日凌晨要求会见被扣留人士时受阻,涉及四名警务人员,及有第三方投诉人声称有警务人员于扣留中心殴打6名被捕人士,两宗投诉仍在调查中。

警方答复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指,警务处按行动需要,在顾及各警署的羁留室使用量及其承受能力后,决定使用新屋岭扣留中心处理行动中部分被捕人士。按资料,于8月5日至8月7日,扣留了75人;于8月11日至13日,扣留了53人,当中30人求医,包括2人重复要求接受诊治,全送院;于8月26日,扣留了17人;于9月1日至2日,扣留了37人。

就新屋岭扣留中心过去5年涉及的投诉详情,警方指,收到两宗投诉,包括有投诉人声称于2019年8月12日凌晨要求会见被扣留人士时受阻,涉及四名警务人员,及有不曾直接接触被指控的警务人员的第三方投诉人,于8月22日投诉,声称有警务人员于扣留中心殴打6名被捕人士。两宗投诉仍在调查中。

就该扣留中心管辖问题,警方指,新屋岭扣留中心由警队及入境事务处共用,一般用作处理内地非法入境者。由打鼓岭分区警署管辖,24小时运作。扣留中心设施由警队管理,入境事务处则负责其使用的办公室的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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