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刊宪 全港酒吧明晚六时起须关闭14天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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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日)刊宪,酒吧或酒馆需要在明日下午6时起,需要暂时关闭14日。至于其他餐饮业务处所,若有售卖或供应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范围,该范围亦须关闭。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行使《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 》第6条所赋权力,要求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的处所,即酒吧或酒馆,必须在明日下午6时起关闭14日。
此外,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的餐饮业务处所,有用作售卖或供应上述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范围,该范围亦必须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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