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舞台设计师涉藏汽油弹及打不同政见人士 称愿认罪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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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舞台设计师涉嫌在去年10月13日反条例运动中,被发现藏有两只汽油弹,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他亦同时涉嫌于去年9月,遭不同政见人士揭开头套后,把对方打伤而被控袭击罪名。被告今日(1日)在区域法院提讯,辩方指被告打算认罪,案件押后至6月15日答辩,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姚少康,23岁,舞台设计师,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被告在去年10月13日,在将军澳唐明街公园外的公众地方,无合理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两支汽油弹。
被告另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在去年9月14日,在牛头角东九龙文化中心地盘外袭击尹广培。据悉,姚与事主因政见不同而争执,事主除去姚的头套,姚打了其左额一下,致其额头擦伤。
辩方庭上指被告打算认罪,案件押后至6月15日作正式答辩,以便辩方准备求情陈词,被告背景陈词及求情信等,获法庭批准。押后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押监房看管。
案件编号:DCCC5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