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黑衣文员疑避警追截被控拒捕 控方称警长指甲被扯甩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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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庆日各区爆发警民冲突,当日一名身穿黑衣的文员在屯门疑因看到警车后跑走,而被车上的警长追截。他其后涉与警长拉扯挣扎,事隔近半年后被控以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今(30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他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5月11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并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原有的20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

被告李肇麟,39岁,报称文员。他被控于去年10月1日在屯门青山公路与富发里交界抗拒警长X。

据了解,案发时间约为下午2时。控方指该警长因身穿黑衣的被告看到警车后跑走,觉得可疑,遂下车追截。其后,被告扔下背囊拿东西,警长即上前制服。双方拉扯期间,警长的拇指指甲整片脱落。警方从被告的背囊搜出口罩及扳手。

案件编号:FLCC59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