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7岁男生涉9.21藏对讲机 被控无牌管有无线电罪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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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1日有网民发起纪念元朗7.21袭击事件,在元朗西铁站发起静坐集会。一名17岁学生被指无牌管有无线电,被警方落案起诉,今日(18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请听取答辩,但辩方指仍须时间准备法律意见,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29日,获法庭接纳。押后期间被告获准以现金3000元保释外出,需遵守宵禁令。
17岁姓林被告,报称学生,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指他在2019年9月22日在香港新界元朗福康街和寿福街交界,没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或电讯管理局局长批给,或设立的适当牌照,而管有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即一部黑色对讲机。
被告原须就控罪答辩,但其代表律师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29日,以取控方文件及准备法律意见,获法庭接纳。被告准以现金3000元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宵禁令。据称,被告是在9月22日凌晨,即前一晚集会后,在一辆私家车内被警方截查,并搜出涉案的黑色对讲机。
案件编号: KCCC 39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