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觉妻偷食 妻上的士即疑司机是情夫 通渠水伤妻后始称不确定
装修工怀疑妻子红杏出墙,查看妻手机,见妻常与一名“程先生”联络,便认定那人与妻有染,后再跟踪妻子,发现妻登上一部的士,又认为妻与的士司机有关系。他回家质问妻子,妻却矢口否认有外遇,装修工不信,用通渠水淋妻,令她面、四肢及外阴等六成皮肤烧伤。他被捕后才称,其实不确定程与的士司机是否妻子的情夫。装修工今(13日)在高等法院认罪,妻亦撰信望法官念及被告已年近六旬,希望能予以轻判,法官把案押后至下周三(18日)判刑。
被告刘庆球,59岁,装修工人,承认1项有意图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指他于2018年10月15日,在筲箕湾兴东邨的住所向其50岁妻子郭秀兰淋通渠水,令郭的身体皮肤有六成二级烧伤。
饭后吵架通渠水淋妻
案发当晚7时许,被告、事主和子女在筲箕湾住所吃晚饭。饭后,被告和郭返回房间。两人发生口角,之后被告抓著郭的的后脑,再把她的头推向墙。被告之后在房间内取出一樽通渠水,再把整樽通渠水淋向郭。郭觉全身感刺痛,大叫求助,最终夺门而出。二人的长女见状立即带郭到浴室,用水淋身,儿子则报警。
被告事后致电工作拍挡并告知事件,拍挡劝他自首,警方晚上8时许在兴康楼门口见到被告并把他拘捕。
曾致电程先生著不要勾引其妻
被告在其后的录影会面中称,和郭原本关系和谐,近年开始有外遇。他指郭是健康产品销售员,因工作关系结识一名“程先生”。被告曾查看郭的手机,发现两人经常以电话联络。他因此致电程,著程不要勾引郭。此外,他又曾跟踪郭,见她登上一辆的士,亦有怀疑郭与的士司机有染。惟被告其实并不确定郭是否与程或的士司机有染。
妻曾说遇上更好的人会离开
被告又称他很尊重郭,但郭却对他不忠。而郭又曾说,若遇上更好的人,便会离他而去。他于案发当晚质问郭是否有外遇,郭矢口否认,两人因而起争执,他便用通渠水淋向对方。
郭事后被送到东区医院急症室,当时全身约50至60%的皮肤二级烧伤,包括脸、四肢和外阴。事主稍后转送至玛丽医院,之后进行多次植皮和清创手术。
犯案后曾想跳楼自尽
辩方律师求情时,呈上郭所写的求情信,她望法官考虑被告的年纪,希望能轻判被告。被告和郭育有的三女一子,亦在求情信赞许被告是一个关心他人的父亲。
律师又指,被告因一时冲动犯案,他犯案后有打算跳楼自尽,最终因顾念郭和子女而作罢,并向警方自首。
案件编号:HCCC2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