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创办人欲于元朗建货仓惹官非 遭两原住民追顾问费逾1266万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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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创办人王卫疑因不熟悉新界原村民的风俗惯例,委托两名元朗原居民帮手购置当区乡郊土地以兴建顺丰货仓。惟原居民帮忙与地主洽商后,王搁置收购计划,并涉拖欠顾问费等费用。两名原居民昨(9日)就此事入禀高等法院,向王追讨逾1266.5万。
原告为原住民简彩明及胡新球,被告为王卫。
入禀状指,简与新界的村代表关系良好,胡则是改变新界土地用途的工程专家。2009年中,被告打算买下多幅竹园村附近一带土地,用以兴建顺丰货仓,但因与原居民不熟络,又不熟悉风俗惯例,遂委托简、胡帮手收地。
顾问费以平方尺计算
按照口头协议,两原告会联络地主,帮忙以直接购买或以地换地方式收地,并以每平方英尺计算顾问费。王卫又同意透过他们向村民捐款200万,但该笔款项先由两原告垫支。
指王欠付逾1266万元
根据2012年3月某份文件,三人同意约有32.4万平方英尺土地将被收购,减去买地费用后,简及胡每平方英尺可赚取65元顾问费。由于王在2010年已向胡缴付其中的940万费用,但尚未偿还100万捐款,两原告指黄仍欠付逾1266.5万元。
口头协议让王完成手续才付款
至2014年3月左右,简、胡与地主终协议好买卖。念及王委托他们帮忙收购田夫仔村等其他新界土地,两原告遂与王再次达成口头协议,待王完成土地买卖手续后,才收取上述款项。
指王拖欠顾问费
惟原告指王其后并无收购该些土地,即使简、胡自2016年不断催促他支付费用,王亦不予理会,更于2018年起断绝联络。简及胡现入禀要求王缴付逾1266.5万欠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案件编号:HCA1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