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体手术后变不举 男病人投诉不获受理 法庭裁医委会应重新考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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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声称在办公室弄伤下体,往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求诊,但接受手术后,下体却出现变形及不举,他认为医生有误诊之嫌,向医务委员会投诉,惟医委会的初级侦讯委员拒受理。男子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今(4日)获判胜诉。法官在判词指,医委会未有考虑相关证据便作决定,将男子的投诉发还医委会重新审视。

申请人“K”曾向医务委员会投诉,但不获受理,他之后要求高院覆核医会决定,获判胜诉,其投诉须发还医委会再作考虑。(资料图片)

发生意外时仅29岁

申请人以“K”作代号,答辩人为医委会的初步侦讯委员会。

事发时申请人29岁,他声称2015年1月26日在办公室撞伤下体,至该年2月1日到威尔斯亲王医院求医,该院一名女医生在翌日替他诊治时表示,他的情况非常严重,需要立刻进行手术,否则日后会“不举”。

术后下体变形兼失去感觉

“K”在手术后出现下体变形、不举、失去感觉,要插尿管排尿,更患上抑郁症。专家报告曾指,申请人下体只是受轻伤,应采用保守及观察治疗,事实上没必要进行手术,而手术后的护理情况低于标准水平。

被指未有证据证女医生专业失德

“K”于是在2016年5月22日向医委会作出投诉,但医委会在2018年4月10日回复指,没有证据证明涉事女医生专业失德。他不满医委会没清楚解释裁决原因,亦没有将专家报告、女医生未有向他解释手术风险等情况纳入考量,于是提出司法覆核。

认为医委会未考虑专家报告及投诉信

法官周家明在判词指,相关专家报告及申请人的投诉信,均为女医生或在诊治过程出现专业失德的证据,“K”在研讯过程中或无法证明其投诉指控,但医委会不能称指控“没有证据”,医委会明显没有考虑到相关证据而作出决定。

不过周官认为,“K”就涉案医生伪造医疗报告,及没有提供完整医疗报告的指控没有足够及恰当的基础,故除了以上两项投诉外,将“K”其余的投诉事项发还医委会重新审视。

案件编号:HCAL16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