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阻港铁车门袭警 学生被控三罪 准保释禁足车站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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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日市民发起“三罢” 及不合作运动,19岁学生涉在乐富港铁站用雨伞阻挡车门关闭,并以上身撞向到场调查的警员。事隔近半年,警方日前控告该学生一项公众妨扰罪及两项袭警罪。案件今(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隐去涉案警员的姓名,获裁判案刘绮云批准。案件押后至下月14日,于观塘裁判法院作答辩,被告获准保释,但须禁足乐富站。

被告贾云龙(19岁,报称学生)被控于去年9月2日在港铁乐富站,连同他人在公众地方作出非法妨碍港铁列车服务的滋扰行为;并于同日同地袭击警员A及警员B。

控罪书上未有列出警员姓名,辩方亦未有反对控方申请将警员匿名处理。据了解,该两警报称受伤,事后曾请病假。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下月14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及禁足乐富站。

案件编号:WKCC47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