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涉骚扰前女友两年 警督察涉水警基地袭击两女 被拒保释
患有抑郁症的警务督察,自前年初与女友分手后,多番往对方的住所及工作地点求见面,包括今年的情人节,前女友不胜其烦搬走,惟督察疑仍穷追不舍,并涉在水警基地袭击前女友及她的一名女性朋友,督察日前被捕时又涉拒捕。该督察今(22日)被带到东区法院提堂,裁判官把案押后至3月7日再提讯,并拒绝让督察保释,期间须还柙小榄精神病中心,先为他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
被控袭击游荡及袭警等罪名
被告李天洛,35岁,任职警务督察,现已被停职。他被控两条普通袭击罪、一条游荡导致他人担心罪以及一条抗拒警务人员罪,指他于2019年8月29日及9月2日,分别在长沙湾元州街、深湾道水警南基地1303室,分别袭击两名女子X 和Y。
另外控罪指被告在去年10月31日在长沙湾元州村元丰楼993室外游荡,导致女子X担心自身安全;他又被指在本年2月21 日在葵芳兴芳路196号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员陈梓轩。控方庭上透露X 为被告的前度女朋友。
被告暂毋须答辩。被告未有律师代表,亦拒绝翻译协助,坚持自行用简单英语与主理裁判官钱礼对答。
涉曾在前女友家外游荡及大力拍门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与X 曾为恋人,但2018年1月已经分手,唯分手后被告依旧未肯放弃,曾8次到访X 位于元州村元丰楼的单位要求与X见面,其中在8月29日和10月31日被告更涉嫌袭击X 及在她家外游荡和不断拍打其大门,令X 受惊。被告又另被指在上年9月于深湾道水警南基地涉袭击X的女性朋友Y。
X 不胜其烦,去年11月搬走,被告继续要求见面,并曾3次,包括刚过去的情人节到X 的工作地点要求见面。警方经调查后,于昨天采取行动,被告在葵涌区住所一带被捕时疑曾拒捕。
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3月7日再讯,被告期间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以便索取两份精神报告以决定他是否适合答辩;被告曾要求保释但遭拒绝。
据悉,被告曾在上年9月在汽车内试图烧炭自杀,获救后到葵涌医院留医4星期,最终被确诊抑郁症。
曾勉励同袍勿执著结果
被告曾在2016年接受警务处《警声》杂志的访问,他在访问中提及晋升成督察的历程并不顺利,但他称:“勇于接受负面情绪和挑战,尽力而为之余,亦能接受自己及环境的限制”,又称:“没有被挫折击倒,亦没有怨天尤人”,最终成功晋升,又曾勉励同袍要“乐观面对(困难),尽力却不执著于结果”。
案件编号:ESCC 2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