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内地入境者须签检疫令 两小时内到达住所接受隔离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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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本港疫情持续,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宣布,由今日(8日)凌晨0时起,所有从内地入境人士须接受强制隔离14日。卫生防护中心Facebook专页有帖文称,从内地回港的人士会收到卫生署发出的检疫令,如在港有住址,即居所或酒店,将能自行通过入境及海关检查,他们须于两小时内到达检疫令上的指定地点。如违反检疫令,可被罚款25,000元和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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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宣布,将向所有内地入境人士,包括港人及内地人士均须强制检疫隔离14天。措施将于今日凌晨起推行,所有由内地入境人士需要签署强制检疫令,填写居住地址及电话号码,若入境者非香港居民,可填写酒店地址,或将会入住亲友家居地址,但仍需得到政府授权人士同意;若在港没有居所或未能提供地址,政府会安排入住临时住宿设施,即禁闭式营地设施。
如违反检疫令 可监禁六个月
卫生防护中心Facebook专页有帖文称,从内地回港的人士会收到卫生署发出的检疫令,如在港有住址,即居所或酒店,将能自行通过入境及海关检查,他们须于两小时内到达检疫令上的指定地点,并在该处强制隔离14日。卫生防护中心表示,强制检疫期间,如果接受检疫人士无法安排日常所需,政府部门会尽力提供协助。政府人员会突击检查、或致电受检人士,确定有关人士留在居所。如果违反检疫令,可被罚款25,000元和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