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涉藏爆炸品】控方指有被告称物品乃黑衣人所给 案转区院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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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爱马鞍山中学去年11月校内发现疑有爆炸品,警方接报后拘捕两名涉案男学生,其中18岁学生早前被控管有爆炸品罪,今(24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遭加控无牌管有弹药等罪,并起诉一名17岁学生管有爆炸品罪,控方透露,有人曾透露,该些物品是黑衣人给他的。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两案合并处理。裁判官拒绝被告保释申请,押至2月25日再讯,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

被告黎文光及17岁赵姓男子,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在沙田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被告黎文光(18岁)及17岁赵姓男子,二人均为中六学生,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指他们于去年11月27日,在学校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一个锡纸包,载有共约4粒碗豆大小的粉末,该粉末为俗称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的高性能炸药。

黎另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及无牌管有弹药罪,指他于上述日期及地点,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一个锡纸包,载有共约1/8粒碗豆大小的TATP粉末,及管有一发空包弹。

称化学品是黑衣人所给的

控方透露,首被告黎文光与次被告赵姓学生为同学,在案发当日早上,黎携有化学品回校,遭老师发现及没收,他曾称是黑衣人给他。下午黎转交另一包化学品给赵,赵于午间集会时拿著,亦遭老师发现及没收。

TATP摩擦及加热会爆炸

校方报警后,爆炸品处理科认为有危险性,即场用火测试,发出“啵”声音及出现200至300mm的火焰,经化验后证实为TATP。控方指TATP不稳定,经摩擦及加热后会爆炸,份量多更可炸断手指。

控方又称黎电话内曾有可疑搜寻纪录,包括搜寻强酸、华为安卓重设手机系统、武器自制片段,又发现他与赵用telegram沟通,形容赵是“相当欢迎及主动的态度”。

辩方指被告唔知点处理

黎的代表大律师郭憬宪形容黎只是有好奇心的中学生,质疑控方将两包证物混在一起化验,锡纸折好及打开后的尺寸亦有所不同,认为控方未能告知法庭化学品的纯度。赵的代表律师亦称赵只是“唔知点处理所以拎住”。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拒绝被告保释申请,案件押至2月25日再讯,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期间两人还押看管。

案件编号:STCC3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