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求禁街头表演者演出 官称将批正式禁制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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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两年前入禀申请禁制令,禁止音乐人李冠杰和其他表演者在该大厦的公共空间进行街头表演,而高院同年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李以外的其他表演者于时代广场进行表演,直至。案件今(20日)在高院处理时,法官表示将批出正式禁制令,将以书面颁发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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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时代广场有限公司,被告依次为李冠杰经营的“JL Music”,以及不合法占用和阻塞时代广场公共空间的表演者。首被告今日未有出席聆讯,原告代表在庭上透露,首被告已没有律师代表。
法官于2018年已颁下针对次被告临时禁制令,但因首被告表示会抗辩,该临时禁制令生效至抗辩聆讯有结果为止,但首被告亦承诺不会在原告的地方作街头表演。而除禁制令外,原告亦要求法庭声明,街头表演不符合契约准许的“静态康乐活动”。
法官今指,法庭已批出临时禁制令,查问原告是否仍然需法庭作出声明,又问何谓“静态康乐活动”。原告的律师回应指,声明对其他公众有阻吓作用。律师又指,“静态康乐活动”应属休闲的康乐活动,只需最少的设备,及对周遭产生最少的声浪和影响。惟街头表演制造一定的声浪。
惟法官表示对于是否作出声明有保留,指案件未经审讯,同时禁制令已对被告有阻吓的作用。法官表示,将会批出禁制令。
案件编号:HCA22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