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踢保安员被下令守行为 许智峰不服提上诉 案件押后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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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右三)今早与支持者在高院门外示威。(陈雯慧摄)

民主党新任立法会议员、中西区区议员许智峰,2014年4月初在中西区区议会秘书处抗议区议会黑箱审批宣传《基本法》拨款,涉嫌踢向两名保安员,早前被裁定两项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但在覆核聆讯时裁判官虽维持无罪原判,但要求许智峰以1,000元自签,守行为一年。案件今在高院提出上诉,许指控方却在覆核聆讯裁决当天才知道要签保守行为,对他不公,但律政师却澄清早于裁决9日前作口头陈词已有提及,高院法官决定押后聆讯,以让双方提取覆核聆讯的誊本。

代表许智峰(34岁)一方指,许在2015年10月7日在粉岭裁判法院作覆核聆讯裁决当天才知道控方申请要签保守行为令,而许当时亲自上庭,无聘用律师代表,对他不公。另外原审裁判官以预防方法颁布签保守行为令,但原审时已裁定许过去暴力倾向、事件亦无袭击成份,质疑原审裁判官错误诠释法例。

律政司一方曾向警方案件主管查询,证实9月29日覆核聆讯作口头陈词时已有向原客审裁判官提及签保守行为令。

法官质疑原审官为何突然“失惊无神”下守行为令

高院法官张慧玲认为若许在覆核聆讯判决当日“失惊无神”才知道签保守行为令,未有让他作出准备,这一点很重要有必要澄清,另外她亦认同,许过去记录良好,事后前后多次上区议会,保安员似乎无表现对许的惊恐,或担心许又再打他们,质疑是否需要以预防式方法颁签保守行为、刑期是否过长。

许智峰庭外概叹,有可能到第二次上诉审讯,他的签保守行为令已完结,但为了公平,他决定继续抗争下去,他又补充始终他一向主张非暴力抗争,守行为令对他毫无影响。

被告许控方控告许智峰于2014年4月3日在中西区区议会内静坐抗议时,涉意图强行由接待处柜台卷闸罅隙爬入办公室被保安阻止,期间许疑脚踢65岁保安员古永强及58岁保安员虞丽,原审被控两项普通袭击罪,其后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覆核聆讯后维持原判,判处他得讼费,但要他签保守行为。

案件编号:HCMA 6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