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中国海外建筑电工 涉收受非法回佣逾11.3万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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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45岁中国海外建筑前电工黄嘉华,控告他涉嫌向3名电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1.3万元,令他们获该公司聘用。他被控15项罪名,包括11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3项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一项串谋诈骗。被告获准保释,下星期一(13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
案情指,45岁被告黄嘉华案发时为中国海外建筑的电工,被指派参与香港国际机场一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电子布线工程。被告其中11项贪污控罪指,他涉嫌于2017年5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2名电工接受共约6.2万元及4.15万元,作为令他们获得中国海外建筑雇用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12月7日,以相同目的向上述其中一名电工索取9900百元。而串谋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同年8月1日至9月7日期间,与上述该名电工及一名身分不明的人士,串谋欺诈中国海外建筑,不诚实地伪称该电工有按其值勤记录,于同年8月的4个星期日当值,及导致该公司向该电工多付工资共4800元。
余下两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别于2017年4月1日及5月7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第三名电工每个工作日索取350元,作为使他获得中国海外建筑雇用的诱因或报酬。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一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