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增加受重建影响商户特惠津贴至13.7万元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房委会于今年1月1日起计两年期间,向受公共屋邨重建或清拆影响商户发放的特惠津贴,由2017年的13.3万元增至13.7万元。此外,若商户希望在房委会辖下其他单位重新开业,房委会将按既定做法提供三个月的免租期。
房委会过往向受公共屋邨重建或清拆影响的商户发放特惠津贴,协助他们搬迁,并会每两年检讨特惠津贴额和代替参与局限性投标机会的一笔过津贴额。对上一次的检讨于2017年,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笔过津贴增加4000元
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早前通过,若收重建或清拆影响的商户放弃参与局限性投标,将获发一笔过的津贴,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私人零售业楼宇租金指数变动,金额将由2017年的13.3万增至13.7万,并由今年1月1日起生效。而若受影响的商户希望在房委会辖下其他单位重新开业,可参与公开或局限性投标,房委会将提供3个月免租期。
此外,缴付市值租金的定期租约商户会继续获发特惠津贴,而金额相等于重建或清拆计划正式宣布当日或商户提早交还单位当日, 于租约内订明的月租的15倍。
于过去几年宣布的白田邨和美东邨重建或清拆计划,因其津贴额按上述重建清拆计划正式宣布当日所适用的相关津贴额计算,故不会受到随后的检讨所提出的增加或减少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