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调查:六成人同意立法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 仅一成人反对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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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在2019年9月中下旬,以电话访问逾一千名港人,发现港人反对性小众(LGBT+)拥有法律权利的比率处于历史新低。研究显示,约六成受访者非常同意或同意香港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较中大性别研究中心2016年同类研究所得约56%高;而中立受访者占27%,较三年多前约7%大增;而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受访者只约12%,远较2016年的35%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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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港人认为香港应承认同性婚姻 反对比率大减

至于是否支持同性伴侣拥结婚权?当中49%受访者非常同意或同意,28%表示中立,只有23%受访者表示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惟问到香港是否应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婚姻时,约44%感同意或非常同意,较2016年的27%大增17个百分点;反对比例亦由2016的34%,减至27%。

中大性别研究课程助理教授兼性小众研究计划创办总监孙耀东估计是用字涉及“法律”二字,市民或忧日后言论涉歧视而误坠法网,故较保守。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在2019年9月中下旬,以电话访问逾千名港人,发现反对性小众(LGBT+)拥有法律权利的港人比率处于历史新低。(邓颖琳摄)

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

 

2019年

2016年

非常同意 / 同意

60%

56%

中立

27%

7%

非常不同意 / 不同意

12%

35%

注:数据为四舍五入。

香港应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婚姻

 

2019年

2016年

非常同意 / 同意

44%

27%

中立

28%

38%

非常不同意 / 不同意

27%

34%

注:数据为四舍五入

中大性别研究课程助理教授兼性小众研究计划创办总监孙耀东。(邓颖琳摄)

而18至34岁受访者中,有高达八成人支持香港应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亦有七成半人赞成同性伴侣结婚。

不同年龄群组对“香港应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的取态

 

2019年

2016年

18至34岁

83%

77%

35至54岁

60%

53%

55岁或以上

47%

42%

注:数据为四舍五入

有宗教信仰的受访者中,亦有约38%支持同性伴侣拥结婚权利,较2016年约77%多。研究又发现,公众对LGBT +共融商业机构的支持度有所提高,仅18%会对商业机构赞助支持同志游行有负面印象,2016年数据约27%。

孙耀东认为,研究证明有宗教信仰的市民非必然否定性小众拥有法律权利。他相信,市民日常接触不同性倾向,性小众议题的机会较以往多,如台湾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香港亦有不同的同志平权司法覆核案件,有助市民正面看待性小众,而近大半年社会气氛下,市民更倾向就不同议题表态及回应;展望未来一年,随着有更多同性平权的案件审理;而立法会换届选举在即,他预计是次调查可供候选人参考,“选择站在民意的哪一方”,将有更多人关注不同性倾向人士的权益。

香港人权律师韦智达认为,研究提供证据证明,不论年纪、宗教或家庭价值,亦有广泛民意支持LGBT+平权,政府不应拖延。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亦说,研究证大多港人表态支持性小众平权,形容社会已有共识,促政府勿以议题存争议为由拖延立法进程。他要求政府立即为性小众歧视条例立法,并尽快建立同性伴侣结婚机制。

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朱敏健则指,研究提供有用资讯,就公众对LGBTI群体的法律律权利及保障提供新见解,平机会将仔细研究及参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