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伪造选民登记加快获批单程证 婶姪认制“4屋8姓”选民候惩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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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妇声称以为“家庭团聚会”收集个人资料,可有助她获批单程证,因而将13名亲友资料交予在港的姪女。姪女则用她与丈夫及丈夫家人所持的物业,在去年区议会选举前,作出伪造选民登记文件。不过,由于出现“4屋8姓”而遭选举事务处揭发。二人今早(9月7日)在粉岭法院认伪造罪,裁判官指案件有预谋及影响选举的公平性,明言必须判阻吓性刑罚,否则会误导公众,以为法庭容许干扰选举的行为,把两被告还柙,并把案押后至9月21日判刑以候二人的背景报告。
首被告洪燕玉(40岁)及她持双程证的婶母次被告洪秀连(58岁)。首被告负责填审表格,二人分别承认13及7项伪造罪。
控方案情指,选举事务处去年6月收到13份来自4个不同地址的选民登记申请,当中的申请人竟有8个不同姓氏,且表格上的字迹相似,遂交警方调查,始揭发该四物业均为首被告与丈夫及其嫂子所持有。首被告被捕后向警方承认,她为助次被告能加快获批来港,故填写那些资料。
姪女因乡间情浓助长辈犯案
首被告今求情指,她来港十多年,从没有参与过选举,对选举及本港的政治不熟悉亦不热衷,她并无意图干预选举结果,亦没有从中得益,只是出于好心,希望能帮忙有内地的长辈。
次被告律师求情时透露,她的父母及弟弟于1970年已来港,她当时没有跟随,其后弟弟过世,她想来港与两老团聚。她本身是文盲,不谙香港选举制度,又误信流言以为索取他人资料并作选民登记会有助她的申请。她指她的姪女,即首被告纯真,因乡间情浓,为尊重长辈而犯案。律师又指本案并非种票,因在13名亲友中,只有一人实际有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