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主妇认冲动向记者批㬹及起飞脚 离庭再大骂“黑记”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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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妇人在去年6月中环撑警大会,袭击记者及拍打记者镜头,她今(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两项普通袭击罪。律师求情时指,她因一时愤怒而犯案,之后会控制情绪,亦不会再参加集会,以免引起冲突,裁判官指袭击造成相当伤势,押后至1月23日判刑,期间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惟记者追拍被告时,她仍大骂说:“有乜好影啫痴线,成班假记者,精神病,黑记!”

被告郑丽芳,61岁,报称家庭主妇,被控两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她于2019年6月30日,在中环立法会综合大楼2号公众入口外袭击一名姓周及一名姓陈的记者。

向记者批㬹及起飞脚

案情指,郑与一众撑警人士参加去年6月30日的集会, 期间在立法会大楼外指骂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郑拍打记者周峻峰的镜头3次,记者陈淑霞阻止,郑就以右手手㬹批向周的左边锁骨,又用右腿打陈的左边大腿。她警诫下承认袭击。

求情称不会再参加集会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女儿即将生产,她是女儿唯一照顾者,亦要照顾一岁半的外孙。她因一时愤怒而犯案,之后会控制情绪,亦不会参加集会,以免引起冲突,希望以非监禁形式处理。

裁判官林子勤指袭击造成相当伤势,将案件押后至1月23日判刑,期间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惟她离庭时见有记者追访时,仍有大骂说:“有乜好影啫黐线,成班假记者,精神病,黑记!”

案件编号:ESCC00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