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记者案】警认曾发橡胶子弹 披露警员资料申请下月审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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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籍女记者Veby Indah在港采访示威新闻时,受警员所发的橡胶子弹所伤,至右眼失明,她多番要求警方交出开枪警员的资料未果,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出显示开枪警员身分的文件。高等法院今(3日)就案件展开指示聆讯。警务处代表透露,已辨认到在涉案地点及时段开了一发橡胶子弹的警员,但现阶段不能确定是否该发子弹导致原告受伤。法庭最终决定在本年2月17日审理披露申请,法官并透露会即日下裁决。

原告为Veby Mega Indah(左)在港采访时受伤,右眼永久失明。(李慧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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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求披露开枪警资料

原告为Veby Mega Indah,任职印尼语媒体《Suara》,被告为警务处处长。

入禀状指,原告要求被告披露于2019年9月29日在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天桥通往告士打道的楼梯上,向她开枪致她受伤的警员之资料,亦要求被告交出显示开枪警员身份的报告、供词、纪录等文件。

认案发地点曾开一发橡胶子弹

本案今在高等法院进行指示聆讯。代表警务处的律师称,虽然他们已辨认到在涉案地点及时段开了一发橡胶子弹的警员,但由于事件仍在调查中,他们现阶段不能确定是否该发子弹导致原告受伤,当中涉及因果关系的争议,而法庭亦不应在此程序处理这项争议。警务处一方强调,他们准备邀请原告进行会面,以了解她的受伤情况。

法官明言,本案的事项会影响到原告提出私人检控或追究民事责任,故建议在本年2月17日进行正审,而法官表示他会即日颁下裁决。

官劝双方积极解决问题

对于警务处提出的因果关系的争议,原告的律师称,即使他们修改入禀文件,警务处仍不肯披露相关警员的身份。双方最终就递交证据及陈词订立相关时间表,本案将于2月17日进行正审。法官最后亦劝双方应极积地解决本案所涉的问题,以令事件不需要再被带上法庭处理。

私人检控需6个月内提出

Veby Mega Indah在庭外表示,律政司欲要求更多时间处理其披露申请,但由于她需要在6个月内提出私人检控,若她同意给予时间,便会失去有关权利。她很高兴法官留意到本案的紧急性,并于2月17日处理她的申请,她亦冀正义可以获胜。

案件编号:HCMP 22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