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破停车场 4楼飞坠行人路 女司机认危驾或遭判囚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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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光仙获救后送院情况。(资料图片)

妇人今年初驾驶丈夫的私家车,从停车场4楼撞向墙壁,令汽车飞坠出街,只受轻伤可算不幸中之大幸。妇人今(9月6日)在屯门法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传票控罪,裁判官今指斥被告行为会影响途人安全,无人受伤是万幸。裁判官把案押后至9月20日判刑,先索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明言不排除会判她入狱。

被告罗光仙,30岁,承认今年1月5日早上十时半,在屯门湖景邨5楼停车场驶至4楼,以时速48公里将车撞向墙壁。汽车跌落大街,撞向大树并坠落行人路。被告被困车内,她当时神智不清及大腿有擦伤,被送院治疗,四天后要求出院。事件中无途人受伤。

事前与丈夫口角 发短讯提自杀

警员事后曾向被告丈夫查问,丈夫承认曾与被告有口角,并收过被告两次电话,但没有接听。被告在案发前又曾发短讯提及自杀,惟警员查问被告时,被告否认与丈夫争执及曾想自杀。警方认为被告驾驶时低于谨慎合格司机的水平,故提出票控。

被告求情时否认想自杀,又称事件令她受惊,不能如常工作,现靠综援过活。

案件编号:TMS88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