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选2019】指投票结束后出现“真空”67分钟 建制候选人提呈请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继早前建制派郑强峰入禀法院,提出选举呈请后,再有在区议会落败的参选人提出选举呈请。民建联洪志杰于上月的区议会选举中,于东区锦屏选区以86票之差,不敌公民党李予信。洪质疑选举有多项程序不当,包括投票结束后,票站主任要两名参选人和其代表离开,票站有长达约67分钟的“真空状态”。洪于本周二(24日)向高院提出选举呈请,挑战该区选举结果。
呈请人为洪志杰,答辩人为李予信及锦屏选举主任陈尚文。
洪在申请书指,本年11月24日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中,锦屏选区只有洪和李两名参选人。锦屏选区共有6140张有效选票。洪得3027票,李则获3113票,他仅以86票落选。
两候选人的助理均要求入票站
洪认为,因该选区的选举程序不当,李是非妥为当选。他指出,投票日晚上约10时38分,即投票结束后,票站主任要求两名参选人的代理人离开,令票站可转变为点票站。呈请人和其代理人曾要求进入票站,但不果。
李的支持者当时亦作出相类的投诉,并指参选人的代理人看不到票箱。至同晚的11时45分左右,票站主任才准许两名参选人的各10名代表进入。洪认为,无论是他或李在该67分钟未能进入票站,是违反相关法例。
洪又指,根据票站主任的纪录,投票日最后1小时,共有455人在该选区投票。惟根据洪的代理人,只看到少于250人在该小时投票。
指票站主任未有透露选票详情
此外,票站主任于投票结束后未有向其代理人透露,有多少张未发出、未用和损坏的选票。票站主任亦未有在代理人面前,把上述选票和经划线的正式选民登记册文本,分开包裹,并加以密封。
洪认为,票站主任未有作出恰当安排,确保选举公正、公平和公开。他要求法庭裁定,李并非妥为当选。若裁定李非妥为当选,法庭应颁令进行补选。
案件编号:HCAL38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