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有伏】时尚玻璃设计暗泄春光 商场懒理只因无例跟?
“打卡”潮流下,不少新商场或建筑,都会加入可“打卡”的设计,其中以玻璃作建筑材料,不单具时尚感,亦可增加室内采光。不过,香港不少商场的设计未适切从女性角度考量,一些“打卡”热点却是走光陷阱,尖沙咀新落成的大型商场正是其中一例。有人提倡在供政府参考的《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外,设立审视清单予私人机构如承建商、发展商等,以防如走光的性别不友善情况。另外亦有机构促请政府尽快就偷拍行为,展开立法程序。
“打卡位”变“走光位” 商场:会审视设计
大型商场K11 Musea今年8月开幕,艺术主题吸引大批游人拍照留影。不过美轮美奂的琉璃,透视着一个个走光陷阱。甫进商场,就看到大型玻璃球体装饰在半空。各层围绕中庭的围栏呈波浪形,凹凸错纵,部分下层位置较上层凸出,而且用上玻璃围栏,非常通透,不少人喜爱靠在围栏拍照。游人纷纷由底层往上拍摄球体装饰,只是一旦上层有游人穿着短裙或热裤,裙下春光很容易被摄入。
四、五楼的休憩座位亦会“中伏”,虽然座位面向中庭位置,视野开阔,但若下身衣著较短,一样难以避免走光,容易被有心人从对面偷窥,路人亦容易落入“被迫偷窥”的尴尬。
油尖旺区社区主任李颖妍今年10月向K11管理公司及新世界发展提出忧虑,管理公司回复指会审视设计。《香港01》亦向管理公司查询,有否收过走光相关投诉,以及商场处理偷拍事件的守则。公司回复指建筑团队设计中庭时,希望以玻璃带出空间感,而收到意见后,公司亦与团队进行检讨及优化工作。不过记者12月初到现场观察,商场仅为一楼的玻璃围栏贴上点状反光贴纸,其他楼层情况依旧。
贴击图片看清走光陷阱位:
性别主流化未见普及 政府应再下一城
现时不少私人发展商的建筑,设计上未必考虑到不同性别的需要,未能达到政府推广的性别主流化-即计划和决策时,将“性别”作为一个独立的考虑因素。政府内部自2015年起,推行《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政策局及部门在制定主要政策及措施时,都须参考清单以推动性别平等,例如政府总部设计考虑到女士需要,而不采用反光地板;部分待售政府土地的卖地条件中,加入“必须提供育婴间和哺集乳室”等要求。
李颖妍认为,要更广泛地在港推动性别主流化,政府应负起相当的责任,再下一城,将概念推至政府外、更广泛的层面,包括私人规划和建筑等。她建议可参考《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让发展商或承建商,往后在设计建筑及选用物料前,根据一份清单,审视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性别主流化。
禁绝偷拍行为非单靠立法 需三管齐下
2019年4月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建议新订一项“窥淫罪”及一项“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可涵盖公众或私人地方发生的相关行为,以弥补现行法例的不足,不过直至今仍未成功立法。
终审法院今年厘清俗称“检控万能Key”的《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不适用于取用自己的电脑犯案。法律改革委员早前建议增订“窥淫罪”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罪”,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认为修法可取,认为新例可填补法例漏洞,不过成效须待成功立法后再作评鉴。
为令新例行之有效,王秀容建议立法同时,必须配合巡查与教育,三管齐下。她指出制止偷拍行为是共同社会责任,不少偷拍事件靠第三者揭发或告知当事人,否则被偷拍者或不发现已遭拍摄。若果旁人视若无睹,只会令偷拍者更猖獗,因此教育大众必不可少。
应兼顾管制偷拍照片流传 尽快立法
另外,一些受害人可能在网上看见照片流传,方知被偷拍,王秀容认为当局应该更彻底,将上传或者散布偷拍图像刑事化,保障受害人免遭二次伤害。而在仍未立法的真空期,她建议一些私人地方可以多作禁止偷拍的标示,例如海报或贴纸等。
性罪行检讨始于2006年,今年4月发表的《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是因应社会关注偷拍裙底而“加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1月时表示,保安局已接纳法改会就窥淫罪所提之建议,打算在今届立法年度进行相关咨询,并会订立新法例处理窥淫罪的真空期,但与其他性罪行改革建议一样,暂时未有落实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