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撕连侬墙不满被拍摄 涉推两人致一人盆骨受伤 案押后讯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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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无业男涉于7月在北角破坏连侬墙,遭途人阻止及拍摄容貌后,推倒其中一人使其盆骨受伤,被控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今(2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案件押至明年3月16日再讯,以候法律意见及医疗报告。被告以2000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向警方报到。

被告郑洞僊,19岁,报称无业,被控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于今年7月22日在北角港铁站B1出口附近,袭击男子曾威志及梁子维,因而对其造成身体伤害。

据悉案发当日,被告撕掉连侬墙的文宣,两名事主发现及阻止,并拍摄被告容貌。被告推倒一人,使其盆骨受伤,其中一名事主约50岁。

被告毋须答辩,案件押至明年3月16日再讯,以候法律意见及医疗报告。被告以2000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向警方报到。

案件编号:ESCC280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