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罗致光:立会内委会“停摆”延长产假修例或“流产”

撰文: 杜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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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指,政府将于12月27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进行有关延长法定产假修订,并于明年1月8日提交立法会予以首读及二读,“预产期”是在立法会2020年7月中休会前通过;惟他指,现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停摆”,所有立法启动与完结程序都被“冻结”。
若立法会内会选主席的程序仍继续只在讨论程序,而非进行选举,则法例修订便会面临“流产”的危机。但愿新的一年有新的好开始。

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以“延长产假法例修订终于有‘预产期’”为题,指特首去年在于《施政报告》建议延长法定产假由现时10星期增至14星期。如雇员根据《雇佣条例》。政府将于12月27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进行有关修订,并订于明年1月8日提交立法会予以首读及二读;目标是在立法会2020年7月中休会前通过。惟能否“顺产”,要看立法会。

他指,现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停摆”,所有立法启动与完结程序都被“冻结”。若立法会内会选主席的程序仍继续只在讨论程序,而非进行选举,则法例修订便会面临“流产”的危机。

他又解释,修改法例亦不是简单将“10”改为“14”,条例草案亦作出若干技术性修订。其中两项重要的改变,是将《雇佣条例》下“流产”的定义由“怀孕28个星期内”更新为“怀孕24个星期内”,让怀孕24星期或以后产下不能存活婴儿的女性雇员,有权获得产假;以及让接受产前检查的雇员如能出示(医生证明书以外的)到诊证明书,便有权获得疾病津贴。此外,合资格领取法定侍产假的父亲,可在甚么时候放取其侍产假,法例亦需要作出相应修订。

罗致光指,修例影响亦包括合资格领取法定侍产假的父亲可在甚么时候放取其侍产假。(资料图片)

而另一个项同时进行的工作,是取消强积金与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对冲”,由于这项工作所涉及的改动范围及复杂程度更为艰巨,所以劳工处要增加人手,草拟处理有关产假的法例修订草拟,及后成立行政机制,处理为雇主申领发还新增4星期法定产假薪酬的工作。

他指,至今有关项目仍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轮候名单中,能否于今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获批,仍是未知之数。他愿新的一年有新的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