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星火】警方称星火同盟涉洗黑钱 律师:捐款人不会有刑责
就反修例社会运动中为被捕者提供支援及筹款平台的“星火同盟”,警方昨以怀疑“洗黑钱”等原因为由,拘捕4名男女,并冻结约7,000万元。
大律师何旳匡今日(20日)接受《商台》节目访问时指,按现时资料,警方能成功入罪的机会不高,又指未能看到犯有“可公诉罪行”的情况,故有关金钱难成为“黑钱”。他又指,由于捐款的目的并非作非法用途,只用作向被捕者作法律支援等,故相信捐款人不会有刑责。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涂谨申在《香港电台》节目上指,警方需解释“星火同盟”资金是否涉违法所得,而冻结资金亦需向法庭申请冻结令。
料捐款人不会有刑责
何旳匡指出,由于捐款的目的并非作非法用途,只用作向被捕者作法律支援等,故相信捐款人不会有刑责。
对于警方检获弓箭、雷射笔,何说,必须要先了解其武器是否由捐款购买。假设能成功证明,但捐款者当初捐款时,亦不会知道捐款最后会用作有关用途,故相信不会有问题,他举例:“如果我捐钱给警察福利基金,若警方取得基金后买毒品,捐款者亦不可能预期警察会这样做。”
法例无规定冻结限期
警方现已冻结“星火同盟”的网上众筹平台资金7000万元,被问及有关款项的冻结期限,何指出,法律上无有关规定,但根据警方的内部指示,他们会每月评估一次,故可能每个月都有“新决定”,若最后认为被冻结的款项无问题,银行便能解封。
作个人保险投资且用回众筹用途无问题
警方昨日曾指,负责人涉嫌将大部分款项作个人保险投资。何旳匡说,若将众筹得回来的金钱用作暂时投资,最终将款项继续用作众筹目的,认为当中并“无问题”,他们只是暂时将无有需使用的金钱用作投资。他续指,法律上容许市民将金钱交予另一个人以信托形式处理。
涂谨申:警方需解释款项是否涉犯罪所得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涂谨申指,“洗黑钱”是将犯罪的得益变成似合法的资金,在洗黑钱的过程中,亦会将部分资金交给金主,警方需解释款项是否涉犯罪所得。而警方冻结银行户口约7,000万元存款,亦必须向法庭申请冻结令。
至于警方在行动中检获一张价值16万元超市现金券收据,涂谨申认为,现金券是市民捐给被捕人士作生活支援之用。除非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人在被捕者上街前,给他们超出生活所需现金券,并可出售或换取报酬,否则警方是过分推理,且亦报酬指示人上街示威亦并非涉洗黑钱。
警方亦指,“星火同盟”大部分钱投资一些个人保险产品,惟产品受益人属于个人收益。涂谨申相信,投资保险产品为妥善保管基金,需清楚同盟主事人是否同意该做法。即使同盟内有人私自挪用公款作投资,亦只涉及“偷钱”,而非洗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