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东人工岛遭公安拘捕 保安局:港珠澳大桥主桥按内地法律执法
珠海公安今日(16日)通报,在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安全检查站查获一名潜逃7年、53岁的香港籍疑犯,有指与上周五报称前往澳门途中失踪的港人吻合。对于是次珠海公安在东人工岛执法,引起社会质疑人工岛上的司法权管辖权谁属。
保安局回复《香港01》表示,根据《三地政府协议》,港珠澳三地政府会按“属地原则”于大桥进行执法及行使司法管辖权,即三地政府将各自按其法律,于大桥上自己的属地内进行执法及行使司法管辖权;而大桥主桥的运作安排及执法事宜则由内地相关政府部门按内地法律执行。
三地政府按“属地原则”行使司法管辖权
于去年10月24日开通的港珠澳大桥连接香港、珠海和澳门的跨境陆路通道;整个大桥项目亦包括位于内地水域的主桥,以及分别位于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的连接路和口岸。今次事件中,涉事香港男子在上周五(13日)乘坐金巴经港珠澳大桥前往澳门,在内地水域的东人工岛、由内地公安所增设的检查站被内地公安扣查和拘捕。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广东省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所签订的《三地政府协议》,港珠澳三地政府会按“属地原则”,于大桥进行执法及行使司法管辖权,即三地政府将各自按其法律,于大桥上自己的属地内进行执法及行使司法管辖权。
三地协议容许内地机关设安全检查站
《三地政府协议》所订的原则中,香港连接路及香港口岸的运作安排及执法事宜由香港特区政府遵照香港法律执行;而大桥主桥的运作安排及执法事宜则由内地相关政府部门按内地法律执行;港珠澳任何一方在对方的属地内,均没有司法管辖权。
保安局续指,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属内地管辖范围,根据《三地政府协议》,内地政府对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行使司法管辖,内地机关有权根据内地法律于岛上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在其认为有需要时设置安全检查站,对过境旅客进行安全检查。香港特区政府不会,亦不宜干预内地政府于其司法管辖范围的行使执法权。
国家主席习近平本周三(18日)至五(20日)将到澳门出席回归20周年活动,广东及澳门均加强保安。珠海市公安局早前公布,由上周二(10日)起至12月22日期间,在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设立安全检查站,对经港珠澳大桥从香港入境澳门和珠海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开展安全检查。